试用期用人单位可以随意确定工资吗?
作者:劳资军师 时间:2025-01-06 09:30:02
试用期用人单位可以随意确定工资吗?企业享有自主经营权,但也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可以自主决定用工和薪酬标准,但不能违反法律规定。
试用期用人单位随意确定工资的情况很常见。这种做法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张某2018年8月被某饭店录用为勤杂工,签订了5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该饭店每月支付张某1700元工资。两个月后,张某听说另一名职工没有得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他找到饭店老板,要求增加工资并补发前两个月的报酬。老板以张某还在试用期,不是正式员工为由拒绝了他的请求。
张某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此案后进行了调解。最终,饭店与张某达成协议:将张某的试用期工资调整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120元,并补发前两个月的工资。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了相互了解和选择而约定的一定期限的考察期。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并规定在试用期内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这并不意味着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更不能认为在试用期内就可以不遵守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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