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穿马路被撞怎么认定责任?行人横穿马路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红灯停绿灯行,不要猛跑和急行”是幼儿园小朋友都知道的交通安全知识,但在日常生活中,总有一些人为了抢时间、图方便,抱着侥幸心理,在通过马路时不走斑马线,直接“抄近道”肆意横穿。那么,横穿马路的行人被机动车撞伤后该如何划分责任呢?
网友咨询:
行人横穿马路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律师解答:
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在横穿马路的行人被撞时,交通事故的责任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划分,要看各方过错责任而定,具体需要由交警做出责任认定,对交警的认定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议。
1、事故位置在人行横道线上,且没有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则行人没有责任,机动车负全责。
2、行人偏离人行横道线,但是没有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则机动车负主责。
3、有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这种情况下行人是主责、全责还是同责,要看机动车司机有没有过错。
4、如果机动车司机有打电话走神,醉酒驾驶、超速行驶等行为行人就不可能负全责。
律师补充:
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1、主体要件方面: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和保证交通运输的人员以及非交通运输人员均可构成该罪的主体。
2、在主观要件上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罪名,在主观上只能是过失,如果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故意,那么就不是该种犯罪,而是相应地构成其他故意犯罪了,在处罚方面也比该罪要严重得多。
3、在客体要件上,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
4、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大损失的行为。
【法律法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