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警告是指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告诫,指出危害,促其警觉,使其不再重犯的治安管理处罚措施,警告是一种最轻的治安管理处罚,属于申诫罚,主要适用于初次实施比较轻微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认错态度较好的人。警告处罚类似于批评教育,但又比批评教育严厉得多。
罚款,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强制其在一定的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治安管理处罚措施,罚款的目的是使其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经济上受到损失,从而受到触动、教育,并改正错误,以后不再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罚款数额根据不同案情,数额也不尽相同,大致在0-5000元这个区间内。

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给予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措施。行政拘留主要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情节严重的人。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合并执行的最长期限不超过20日。举例说明,张三持菜刀伤害了李四(轻微伤),且故意砸坏了李四一千多块买的手机,这里涉及殴打伤害他人及故意损毁财物,两个违法行为,分别决定拘留十五日和十日,合并执行的话,只执行20日。
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是指公安机关依法收回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已获得的从事某项活动的权利或者资格的证书,从而禁止相对人从事某种特许权利或者资格的治安管理处罚措施。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常见的,比如旅馆业、典当业、公章、刻制业等特种行业许可,保安服务企业或者保安培训机构许可等。
外国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因日常遇到较少,不再赘述。
作为普通民众,可能涉及到的便是警告、罚款、拘留,三项中的任何一项,都会作为违法记录,登记在个人档案中,对子女及自身都有影响,所以日常生活中遇事不要冲动,否则留下案底悔恨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