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复习|罪数论,定数量及名称,实质的一罪、法定一罪、司法一罪
罪数论解决到底几个罪的问题。相似的数罪并罚解决刑罚问题。
一是分类
实质的一罪,依据是一个行为一个罪。一个行为可能侵犯多种权益,造成好似同时犯多个罪。
法定的一罪,依据法律规定相关行为为一个罪,比如抢夺后再故意伤害,两行为定一罪,抢劫罪,这是法律规定的。
处断的一罪,也叫司法一罪,法律未规定,但是司法实践中,根据因果关系牵连关系等原因而定一罪。
二是原则
1.法律和司法规定的除外,一行为一罪,数行为数罪。
例外一,部分罪就数个行为,抢劫就是排除被害人反抗,和,取得被害人财物。数行为才这一罪。
例外二,数个罪就一个行为,走私物品,一个个走私行为,但却是走私假币罪、走私毒品罪、走私枪支罪。
所以,重要看罪的行为要要求。
2.判定时不能重罚,一罪已包含处罚其行为了,不能再另其行为再定一罪。比如抢劫罪致人死亡,就不能定抢劫致人死亡和故意杀人。抢劫致人死亡已包含故意杀人的行为处罚了。
3.同种数罪不并罚,同样的一个罪多次,只认定是情况累加,本质还是数罪数罚,只是为了减少程序而进行同罪重罚的形式。当然判决宣告后,再有同一罪,那就是新罪了。
4.侵犯一个法益,即判定一罪。一是财产犯罪如果普通财物,其后续处理财物部分不涉及新罪。二是特殊物品,要区分财产类别分别数罪判定而并罚,因为从严控制,比如偷了枪支、弹药、毒品等,分开判定定罪。
拐卖妇女并强奸,刑法规定定拐卖妇女罪的加重犯,但是拐卖妇女并猥亵的法律未规定,则定拐卖妇女罪和猥亵罪。
三是实质一罪,继续犯、竞合犯、结果加重犯罪数论分析
1.继续犯,就是行为和不法状态一直继续。
继续犯,主要是不法行为一直继续。很多犯罪都是符合此条件,毕竟,很多不是立即就能完成,必须要一段时间的继续。比如最常见的拘禁罪,则是侵犯人身自由,这个时间可长可短。可以是单独的拘禁。也可以是拘禁加索要钱财的绑架罪。拘禁妇女儿童加拐卖的拐卖妇女儿童罪。持有型犯罪也是继续犯
继续犯与状态犯区别。继续犯就是一直在不法行为的状态持续,状态犯就是犯罪行为已结束,犯罪后果的状态持续着。
2想像竞合犯和法条竞合犯
竞合就是竞争合一。法条竞合犯,就是比较简单,就是犯罪可以是上罪,也可以是上罪下面的下罪,但只定一罪。比如诈骗罪,电信诈骗罪,保险诈骗罪。这种因为是主从关系,先定更具体的细化罪,都不符合才定不那么具体条件的上罪。
想象竞合犯,就是一个行为同时侵犯多种法益,比如盗使用的高压电缆,侵犯财物所有权,同时也侵犯公共安全和秩序,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皆可的情况下,择一重罪处罚。就是谁罚重,就定那一罪。罪名与数罪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刑罚,不是为了罪名而罪名。
3结果加重犯
数罪就是犯多罪,但是结果加重犯却是还是一个罪,只是其结果比已遂更严重,但还是此罪。比如强奸致人死亡。
结果加重犯的加重结果与其犯罪具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理论解释。比如强奸致人死亡,就是强奸过程,为强奸目的导致的死亡。而不是强奸结束过程中,为泄愤等非强奸原则致死。
加重结果的原因可以是过失的也可以是故意的。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死亡,其不同于故意杀人罪。抢劫致人死亡,可以是故意杀死再抢的故意加重,也可以是抢劫过程意外导致其死亡的过失加重。
自杀行为一般是后续自己的行为,与前面的犯罪无关联,比如被强奸后,罪犯离开后自杀,不判定为强奸致人死亡。但是有些自杀是犯罪过程中,且不完全是自杀为目的,看似的自杀的自救行为。比如,在威胁的情况下,进行跳车行为,其就是在对方犯罪过程中进行自救行为。
轻罪不构成结果加重犯、加重结果与原罪不具因果关系不是加重犯、原罪无高度扩容性也不会是结果加重犯(如欺诈,欺诈程度无高度扩容性)。
四是法定的一罪,比较简单,依据法律规定判定就行,比如拐卖妇女同时强奸的两犯罪行为仍定拐卖妇女一罪,抢夺加为抢夺的故意伤害的两犯罪行为定抢劫一罪。再次强调,法法律没有规定拐卖妇女同时猥亵的行为,所以这种定为拐卖妇女罪和猥亵罪两罪。
五是处断的一罪,司法的一罪。连续犯、牵连犯、吸收犯与的罪数分析
1.连续犯是犯多个罪并是连续进行的,比如抢劫完又去杀人这种。继续犯是一个罪连续行使,比如一直拘禁持续中。
2.牵连犯就是两个罪是具有牵连关系,一罪是另一罪的前提(前面犯罪是手段,后面犯罪是目的),比如,偷枪支抢劫。这种前面就是盗窃枪支罪,后面抢劫罪。个别法律工作者认为保护法益原则应该同时判两个行为两个罪,但司法实践中,常考虑到其紧密相连的实际,择一重罪而处罚,采用的罪为重要,罚更重要的现实标准。
3吸收犯就是联系特别紧密的两犯,一罪是另一的的必须前提(分不开),这种前提之罪就被后面罪吸收了,比如贩卖毒品和持有毒品,贩卖毒品肯定前提持有毒品,这种只定贩卖毒品一罪。前面犯罪是后面犯罪的必备条件,只写后面犯罪。事后不可罚行为,是指犯罪结束后的行为不犯,比如盗窃钱财后,用钱财消费行为,尽管前面的行为是非法偷偷取得财物是不法行为,后面用钱正常消费就属于不可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