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职责分工
主任(A)职责:
主持业主委员会全面工作。
1、统筹协调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事务。
2、督查各委员履行工作职责,促进各项工作任务完成。
3、负责主持召集业主代表大会与业委会委员会议。
4、主动接受业委会和业主的监督(主任签字生效的文件必须得到半数以上委员认可)。
5、负责业委会财务执行及公共收益的支配。
6、协调对外关系及公共权益相关争议的处理。
常务副主任(B)职责:
分管宣传、协调、工程、环境工作,协助主任主持业主委员会全面工作。
1、主任不在位时,履行主任职责。
2、负责对重大事项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反馈、通报。
3、负责业委会文书、会议资料及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修订与落实。
4、负责业委会对外宣传及相关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5、负责未列入委员职责范围以内事务的处理。
副主任(C)职责:
分管财务、安防及业主委员会综合工作。
1、负责监管业委会财务,编制年度收支预算与帐务公开事务。
2、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费收支、公共收益收支的合理合法使用情况。
3、接受业主反映问题,并及时备案、整理、回复。
4、负责对业主委员会决定及工作动态的发布。
5、负责业委会印章管理及会务、会议纪要整理工作。
工程管理监督委员(D、E)职责:
负责业主共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及工程管理工作。
1、负责监督共用物权如场所、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维修维护等工作。
2、负责监管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房屋设施等维护修缮、公共场所设施再建改建及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
3、负责监督小区工程及装修管理。
4、负责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本小区及其周围相关设施维护维修工作。
5、对可能危害业主生命财产及公共利益事项进行防治与处理。
6、监管小区环境绿化工程的建设。
环境与文明建设委员(F)职责:
负责小区文明建设与物业服务监督工作。
1、负责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共享、共有部分、公共设施及小区周围的清洁、保养工作。
2、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本小区垃圾处理与资源回收工作。
3、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本小区景观规划、绿化及其维护工作。
4、监督物业服务企业防治好本小区其它环境污染工作。
5、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执行。
6、负责组织小区文娱活动及小区活动室的管理。
财务委员(G)职责:
负责业委会财务、档案工作。
1、 负责处理业委会每月办公费用及收支明细台账。
2、 编制业委会年度收支预算。
3、定期审查本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相关财务会计报告、收支预决算报告。
4、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相关收支计划、开支明细。
5、负责业委会帐目保管与公告。
6、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管理规章的制定与实施。
7、协助其他委员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责和业主意见收集与反馈工作。
安防协调及公共秩序维护委员(H、I)职责:
负责小区安全及公共秩序的维护。
1、负责监管公共设备及监控系统设备的定期安检年审工作。
2、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本小区防火、防灾、防盗等各项安全防范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3、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本小区停车管理、公共秩序维护。
4、负责做好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不同意见及看法的解释、沟通工作。
5、负责调解小区业主之间、业主(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业主与小区公共权益等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