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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司安排到新单位上班,工龄怎么计算 ?

作者:理才云 时间:2024-12-03 10:00:36

因为集团业务调整,最近朋友被安排去了集团旗下的另一家公司。

虽然薪资待遇不变,但在新公司,他的工龄怎么算,却成了比较棘手的问题。

新公司负责人的意思是:既然更换了单位主体,那之前的年限应该清零。但工龄关系年假、经济补偿、医疗期、病假工资等各方面,直接被清零,显然对他不利。为此他询问我被安排到新单位,工龄该如何计算。

如果你对此也有疑惑,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被安排到新单位,工龄怎么算?

看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0条:

如果个人并不是因为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而且原用人单位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的,那此前的工作年限应该在新用人单位合并计算。

如果非本人原因,且原单位已经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那新用人单位就不会再计算在原用人单位的工龄,而是单独计算在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所以工龄怎么算,是否能连续,和是否非本人原因+有没从原单位拿过经济赔偿密切相关。如果非本人原因+没有赔偿,应合并计算。如果非本人原因+有赔偿,则会重新计算。

哪些情况属于非本人原因?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相关规定,非本人原因,主要包括以下5种情形:

(一)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原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

(三)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

(四)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

(五)其他合理情形。

如果满足以上情形,则可以判定为非本人原因。

哪些情况补偿金年限可合并计算?

众所周知,经济补偿金与工作年限息息相关。年限越长,补偿金越多。而且,遇上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补偿金的年限也会合并计算。

上面已经提到:非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且原用人单位并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工龄在新用人单位可以合并计算。

当个人从新单位离职,属于以下这两种情况,法院往往会对其经济补偿年限合并计算予以支持。

1)个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注:《劳动合同法》第38条,主要提到了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拖欠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保、单位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因欺诈胁迫签约或变更劳动合同等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等情形。

2)新用人单位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这时,如果劳动者请求工作年限合并计算,用于支付经济补偿时,补偿金的年限应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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