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课堂】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条件。行为人需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或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且个人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此外,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000元,但因受贿行为使国家或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或强行索取财物的行为,也属于该罪的条件。
以下是改写后的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条件包括:
1.行为人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个人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000元,但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强行索取财物的行为。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地位、影响力,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有以下几种情形:
1. 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
2.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
3. 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
4. 多次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
5.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纪律和道德要求更高。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犯罪行为,将依法从重或者加重处罚。
影响力受贿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纪律和道德要求更高。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犯罪行为,将依法从重或者加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
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