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大革命中的三个阶级:第一等级、第二等级和第三个等级
法国大革命是18世纪末19世纪初发生在法国的一场社会政治革命,它推翻了旧的君主专制和封建制度,建立了共和国和民主制度,对法国历史和世界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法国大革命的起因和过程是复杂的,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法国社会中存在的三个阶级的矛盾和冲突。这三个阶级分别是第一等级(教士)、第二等级(贵族)和第三等级(平民),他们各自拥有不同的权利、义务、利益和诉求,导致了革命的爆发和发展。本文将分析这三个阶级在革命前后的情况,以及他们在革命过程中的角色、行动和影响。
第一等级:教士
教士是指天主教会的神职人员,包括主教、牧师、修道士等。他们在法国社会中占据了特权地位,拥有大量的土地和财富,享有免税和司法豁免等特权,还可以向信徒征收什一税(即收入的十分之一)。教士控制了国民的精神生活,维护了天主教会的教义和权威。然而,教士内部也存在着贫富差距和分歧。高级教士通常出身于贵族家庭,生活奢侈,与贵族阶级保持密切联系;低级教士则多出自平民家庭,生活清贫,与平民阶级有更多共鸣。在启蒙运动的影响下,一些教士也开始对教会的腐败和特权产生不满和批判。
在革命期间,教士阶级发挥了重要而复杂的作用。一方面,他们作为特权阶级的一部分,受到了平民阶级的强烈反对和攻击。1789年8月4日,国民议会通过了废除封建特权的法令,取消了教士的免税和司法豁免等特权;1789年11月2日,国民议会通过了没收教会财产的法令,将教会土地变为国有财产,并用来偿还国债;1790年7月12日,国民议会通过了《文明宪法》,规定教士由选举产生,并向国家宣誓效忠;1793年10月10日,雅各宾派政府颁布了《废除基督教崇拜仪式》,禁止一切宗教活动,并推行无神论。这些措施引起了许多教士和信徒的反抗和不满,导致了反革命运动的爆发。
另一方面,他们也作为进步力量的一部分,参与了革命运动并推动了社会变革。1789年6月19日,在三级会议中,一些低级教士代表率先抛弃了第一等级,加入了第三等级的国民议会,成为了革命的先驱;1792年8月10日,在君主制被推翻的暴动中,一些教士参与了攻击杜伊勒里宫的行动,成为了革命的战士;1793年12月15日,在雅各宾派政府推行的去基督教化运动中,一些教士支持了无神论的宣传,成为了革命的宣传者。这些教士以自己的行动表达了对革命的赞同和拥护,为革命贡献了力量。
第二等级:贵族
贵族是指拥有爵位和封地的贵族家庭,包括王室、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等。他们在法国社会中占据了统治地位,控制了大部分的土地和财富,享有免税和司法豁免等特权,还可以征收各种封建税赋和强制劳役。贵族垄断了军事、行政和司法等重要职务,维护了君主制和封建制的利益。然而,贵族内部也存在着分化和危机。一部分贵族是新兴的贵族,通过买官或通婚获得爵位和特权;另一部分贵族是旧有的贵族,通过血统或功勋继承爵位和特权。新旧贵族之间存在着竞争和矛盾。此外,贵族阶级也受到了启蒙运动的影响,一些贵族开始对君主专制和封建特权产生不满和批判。
在革命期间,贵族阶级发挥了消极而灾难性的作用。一方面,他们作为反动阶级的代表,阻碍了革命运动并挑起了反革命战争。1787年至1788年,在国王路易十六试图进行财政改革时,他们利用高等法院(由贵族控制)否决了国王的改革方案,并要求召开三级会议;1789年6月17日,在三级会议中,他们拒绝了第三等级提出的按人头表决的要求,并坚持按等级表决;1789年7月14日,在巴黎人民攻占巴士底狱后,他们纷纷逃往国外,并组织反革命联盟,与奥地利、普鲁士等国结盟,对法国发动战争;1792年8月10日,在君主制被推翻后,他们加紧了反革命战争,并在1793年1月21日刺杀了路易十六;1795年10月5日,在罗伯斯庇尔倒台后,他们发动白色恐怖(英语:White Terror (France)),屠杀了大量的革命者。这些行为引起了人民的愤怒和仇恨,导致了革命的激化和暴力。
另一方面,他们也作为进步力量的一部分,参与了革命运动并推动了社会变革。1789年6月25日,在三级会议中,一些开明的贵族代表加入了第三等级的国民议会,成为了革命的支持者;1791年9月3日,在国王路易十六被捕后,一些温和的贵族参与了制定了《1791年宪法》,成为了革命的改革者;1792年9月20日,在瓦尔米之战中,一些忠诚的贵族参与了抵抗外国入侵的战斗,成为了革命的保卫者。这些贵族以自己的行动表达了对革命的认同和参与,为革命贡献了力量。
第三等级:平民
平民是指除了教士和贵族以外的所有人,包括农民、工匠、商人、律师、医生、教师等。他们在法国社会中占据了多数,却没有任何权利和地位,只有义务和负担。他们不仅要向教士和贵族缴纳各种税赋和强制劳役,还要向国王缴纳重税和服兵役。他们没有任何政治代表权,也没有任何司法保护。他们生活在贫困和压迫之中,对旧制度感到不满和愤怒。在启蒙运动的影响下,一些平民也开始对自由、平等、博爱等理念产生向往和追求。
在革命期间,平民阶级发挥了积极而决定性的作用。一方面,他们作为革命阶级的主体,发动了革命运动并推翻了旧制度。1789年5月5日,在三级会议中,他们要求按人头表决,并提出了《人权宣言》草案;1789年6月17日,在三级会议中,他们宣布成立国民议会,并发誓不分离直至制定宪法;1789年7月14日,在巴黎人民攻占巴士底狱后,他们掀起了全国范围内的大革命,并迫使国王承认国民议会的合法性;1789年8月4日,在国民议会中,他们通过了废除封建特权的法令,并制定了《人权与公民权宣言》;1792年8月10日,在巴黎人民攻击杜伊勒里宫后,他们推翻了君主制,并建立了第一共和国;1793年1月21日,在巴黎人民刺杀路易十六后,他们结束了波旁王朝的统治,并开启了恐怖时期;1794年7月27日,在巴黎人民推翻罗伯斯庇尔后,他们结束了恐怖时期,并开始了温和派政府的统治。这些行为展示了人民的力量和意志,导致了革命的进步和成功。
另一方面,他们也作为革命力量的分化者,参与了革命运动并影响了社会变革。在革命过程中,平民阶级并不是一个统一的整体,而是存在着不同的派别和利益。一部分平民是激进的雅各宾派(Jacobin),主张彻底消灭教士和贵族,建立一个平民专政的共和国;另一部分平民是温和的吉伦特派(Girondin),主张保留教士和贵族的一定权利,建立一个资产阶级领导的共和国。这两派之间存在着激烈的斗争和对抗,导致了革命的动荡和暴力。
总之,法国大革命中的三个阶级——第一等级、第二等级和第三等级,他们各自拥有不同的权利、义务、利益和诉求,导致了革命的爆发和发展。他们在革命过程中也发挥了不同的角色、行动和影响,对法国历史和世界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