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纳金到底能不能超过税款本金?这个困扰大家十年的问题有答案了
如果不能按时缴纳税款,就会产生滞纳金,根据有关规定,滞纳金是按滞纳税款每日万分之五计算金额。
但是这个滞纳金的金额上限是多少,税收征管法上没有进行明确规定,或者你可以理解为没有上限。但是十年前执行的行政强制法第四五十条却规定:加处滞纳金不能超过本金。
在实务中,这个问题已经困扰了大家十年之久。一直以来,大家也保持两个观点:
1、滞纳金可以超过税款
无论是税务总局的回复,还是深圳、内蒙古、湖北、黑龙江、河南等多地税务局的答复,基本都是人为:税收滞纳金属于税收征收行为,不属于行政强制法规定的“加处罚款及滞纳金”行为,可以超过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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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滞纳金不可以超过税款
在实务中,也有一些税务局会依据行政强制法来处理。同时,一些法院会依据行政强制法进行判决,大致说法是:超过本金的加收滞纳金的税务处理决定违法,应予撤销。
不过值得提醒大家注意的是,也不是所有的法院针对类似案件的判决结果都是支持:滞纳金不可以超过税款这一结论的。
尤其翻看近几年的判决书,会发现,更多的法院选择了支持滞纳金可以超过税款这一结论。
从目前的来看,最起码从税务总局到诸多地方税务局的口径都是:滞纳金可以超过税款。所以,大多数情况下,纳税人如果发生滞纳金超过税款的情形,税务局机关会按照征管法规定,无上限的加收滞纳金。
此外,征管法属于特殊法,行政强制法属于一般法,特殊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下,税收滞纳金,也应遵循征管法的规定。
更何况,税收滞纳金之所以产生,是因为纳税人未能及时、全额缴纳税款产生的,具有一定的利息属性。那这里如果可以不超过本金,那么是不是欠银行的钱、别人的钱,利息也不可以超过本金了?
拉长时间来看的话,如果允许滞纳金不得超过税款本金,那么还可能导致一种结果:欠得越久,经济上会越划算,一直拖着不交就是了。这样明显会比较荒谬。
所以,这个困扰大家十年的问题的答案也很明显:税务机关一般都会按无上限进行计算滞纳金,或有少部分法院会依据行政强制法判决,但是越来越多情况下滞纳金超过税款本金会被支持。
另外,在这里顺便给大家讲一下税收滞纳金常见的涉税问题:
1、什么是税收滞纳金?如何计算?
用可能不太严谨的大白话来讲,税收滞纳金就是你不按期纳税跟你收的延期纳税的利息。其中加收率是统一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时限为从应缴税款期限届满到实际缴纳税款为止。具体计算公式:滞纳金=滞纳税款×0.05%×滞纳天数。
2、公司经营不太好,可以先交所欠的税款,等以后再交产生滞纳金吗?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起,可以先税款,再交滞纳金。这样的好处是,避免滞纳金无限滚雪球,减轻企业的负担。
3、税收滞纳金计入什么科目?可以进行税前扣除吗?
税收滞纳金计入营业外支出,不得进行税前扣除。
最后,以上内容仅供学习和参考所用,不作为实务操作依据,具体情况请以当地税务局口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