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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法定监护人指的是谁 ?

作者:锦盾律师 时间:2024-07-29 15:00:21

  一般情况下,孩子的监护人为父母,这是众所周知的,不管是从道德方面,还是法律方面,父母对孩子都有抚养、教育等义务。但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了,孩子的监护人会随之而改变吗?对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是否无法再做为孩子的监护人履行相应的责任与义务?离婚后孩子的监护人是谁?

  对于这个问题,有些人自然而然的认为,离婚后要看孩子的抚养权在谁那,谁抚养孩子监护人自然就是谁啦。其实不然,不管两个人是否离婚,两个人对孩子都依然有监护权,并不会因为离婚状态的改变,影响到对孩子的监护责任。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除死亡、父母子女关系依法终止、或监护权被依然剥夺之外,任何人都没有理由和权利剥夺和限制这项权利。

  在现实生活中,有一些比较特殊的,像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作为孩子监护人也是有的,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未成年孩子的监护人也是按血缘、组织等关系,有先后顺序的,父母是第一顺序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为第二顺序监护人;父母单位、居委会等为第三顺序监护人。当第一顺序监护人出现死亡、被剥夺监护权等情况时,可由后一顺序的人担任监护人,以此类推。所以会出现祖父母、外祖父母为孩子监护人的情况。

  看过上述的介绍,大家对于未成年孩子监护人相关知识已经有了比较深的了解,不管离婚与否,对于孩子的抚养义务是不会变的,即使不直接抚养孩子,对于孩子也有探视权,对于孩子的抚养与教育也是有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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